大学竞争力排名:494
地址:山东
山东政法学院简介
山东政法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1955年7月20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颁布通知[鲁人丁(55)字第1618号]建立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59年2月24日,中共山东省委正式下文《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成立山东政法学院的通知》[鲁发59字169号],山东政法学院正式成立,时任省委第一书记舒同题写校名。1979年12月23日,中共山东省委下文《关于建立省司法厅和省政法干校的通知》[鲁发(1979)81号],省委决定恢复建立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83年10月3日,山东省教育厅教计字80号文件批复:同意将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改建为山东省司法管理干部学院。1987年10月更名为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5年2月开始筹建山东政法学院。2007年3月16日和4月26日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发文同意正式设立山东政法学院。历经60余载耕耘不辍,山东政法学院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兼及法律硕士、专科和留学生教育;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多学科的普通本科高校。
一、办学定位
学校党代会确定发展目标: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错位竞争、特色发展”发展思路,实施“特色山政、文化山政、法治山政、智慧山政、开放山政、和谐山政”发展战略,建设全省一流、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
二、学科专业
学科专业定位是:突出特色,做强法学学科,统筹法学外学科发展,构建“法学类专业群为核心,经管类专业群和新闻传播类专业群为两翼,信息技术类专业群和外国语言类专业群为基础”的法为核心、分类建设、交叉融合、相互支撑、特色鲜明的“122”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法学教育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法学专业学科优势突出,在省属高校中首个全部拥有法学学科“三重点”建设项目: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刑法学,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省级重点实验室证据鉴识实验室,省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民商事法律与民生研究中心。学校2011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学报《政法论丛》是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
法学专业是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首批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省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实验区和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资助项目。在突出法学专业特色的基础上,强调其他专业与法结合,如经济学类专业侧重商法结合,政管类专业强化法政结合,新闻传播类专业突出法治新闻方向,信息技术类专业突出电子证据方向,外国语言类专业突出法律英语方向,非法学专业均具有鲜明的融法特色。
学校现有20个本科专业: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财务管理、国际商务、审计学、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英语、商务英语、日语、新闻学、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空间安全。其中法学、监狱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是省级特色专业。
第二课堂助力学生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特色项目“靛青工程”被团中央评为全国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打造高校学生第二成绩单”创新试点项目。旨在通过学生第二课堂的素质拓展,帮助学生全面发展,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靛青工程”将素质拓展学分化项目化,年均活动项目500余个,年度参与25000余人次,供学生自由选择,为个性发展和素质拓展提供路径支持。
三、人才资源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遵循“博学笃行刚健中正”的校训精神、形成“实事求是”的校风和“学在前沿,大爱施教”的教风,教师队伍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教师总数6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达42.5%;双师型教师达30%以上,具有行业从业背景教师达25%以上。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省级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20余人,“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4人,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2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60余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
四、人才培养
学校着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学养好,素质高,基础扎实,作风务实,用人单位满意度评价高。本科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法律硕士研究生就业率100%。法学专业本科生参加国家司法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40%左右;研究生考试录取率20%左右;国家公职单位考取率20%左右,学校每年有400名左右毕业生进入以政法系统为主的各级国家机关工作。自1955年建校以来共为社会培养16万名各级各类优秀人才。
重视实践教学,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搭建理论与实务互动平台,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现建有校内教学实训中心7个,法学教学实训中心是山东省唯一的法学类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山东省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律师事务所、监狱系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合作建立校外实践实训基地200余个。创办大法官讲坛、大检察官讲坛、大律师讲坛、企业家讲坛等实务讲坛15个。
五、科学研究
坚持学术立校,强化科学研究,积极服于地方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培养应用型人才定位,学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度贡献度不断提升,建有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山东省社会稳定研究中心、中日韩自贸区发展战略与法律保障协同创新中心、司法鉴定中心、立法研究院、司法研究院、司法会计研究所、案例研究院等20多个研究服务机构。山东省法学会法史学研究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刑法学研究会、立法学研究会4个研究机构作为会长单位挂靠我校。 “十二五”以来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立项近300项;国内核心期刊以上发表论文1000余篇;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30余项,厅局级科研成果奖励100余项。
六、山政文化
学校坐落在山东省省会泉城济南,位于中央商务区,毗邻奥体中心、省博物馆、省图书馆、省美术馆等标志性文化场所,山水清音,人杰地灵,人文环境得天独厚。
学校通过文化育人,凝心铸魂,培育和提升文化软实力与文化自信。精神文化、学术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五位一体,综合建设,创建文明校园。先后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德育工作优秀高校”等荣誉称号。
大道之行,高山仰止。目前学校正立足新时代,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围绕高校“双一流”建设战略,聚焦立德树人,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内涵式发展,向建设全省一流、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前进。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 邮编:250014
学校办公室:0531-8859981188599817 传真:0531-88599980
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531-88599760
招生办公室电话:0531- 885998888859985988599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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