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 音乐与舞蹈学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音乐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初步对音乐进行理论分析、研究 的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社会音乐团体、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中外音乐史、 中外民族音乐理论、音乐美学、音乐教育理论的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 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学和作曲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对音乐 事像进行独立分析、研究及写作、讲授、评论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并掌握相应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音乐史学、民族音乐学、音乐美学、作曲技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音乐学分析方法;
3.具有对音乐学数据进行收集、整理以及对音乐事像进行独立分析、研究及写作、讲授、评 论等的初步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在文艺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音乐研究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
核心课程:中西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世界民族音乐、音乐美学、论文写作;和声、复调、 曲式、配器;钢琴、视唱练耳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音乐学论文或评论写作、田野采风。
修业年限:五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史论、音乐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音乐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音乐研究、教学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1.掌握音乐学的基本理论;2.掌握音乐的分析方法;3.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4.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5.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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