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 经济与贸易类
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和国际投资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和国际投资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经贸的政策法规,了解主要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金融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实际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经济学、管理学的基本训练,具有理论分析和实物操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经济学基本理论和方法; 2.掌握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 3.能运用计量、统计、会计方法进行分析和研究; 4.了解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其贸易政策; 5.了解中国对外经贸的政策和法规; 6.了解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动态; 7.能够熟悉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能利用计算机从事涉外经济工作
主干学科
经济学、统计学
主要课程
1.专业基础课: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世界经济概论、国际贸易、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学、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
2.专业主干课: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法、国际结算、国际技术与服务贸易、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国际商务英语、主要国家经济、跨国公司经营与管理、电子商务、国际证券投资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公益劳动,1周;军训与国防教育,2周;学年论文,2周;教学实习,6周;毕业实习,6周;毕业论文,8周
修业年限
四年,依《湘潭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可提前一年或推迟两年毕业
授予学位
经济学学士
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要求
1.本专业学生须修满178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修课114学分,限定选修课24.5学分,任意选修课21.5学分(含跨学科类课程6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18学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湘潭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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