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 音乐与舞蹈学类
一、学制
四年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较系统地掌握音乐学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较强的本专业及相关专业能力的本科层系高级专门人才
学生毕业后可在各级学校、文艺团体、文化机关、广播电视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教学、组织活动、文化管理、编辑评论等方面的工作
三、专业要求与知识能力结构分析
(一)业务要求
1、掌握音乐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音乐表演(包括声乐、钢琴、器乐等)的基本技法、技能
3、基本掌握我到的表演及编排能力
4、基本了解词曲创作及音乐制作的常识
5、具有组织合唱队训练乐队的能力
6、了解有关经济、文化、艺术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
7、掌握文献检索,了解音乐信息、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二)知识能力结构分析
1、基本素质
懂得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了解我国的文艺方针政策,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
具有良好的中英文应用能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具有良好的组织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2、音乐基础知识的应用能力
掌握音乐专业理论基础,具有较强的创作和表演等实际运用能力
3、音乐技能的应用能力
熟练掌握必要的音乐技能,具有较强的音乐技能实用能力和创作能力
4、计算机应用能力
熟悉掌握DOS、Windows系统的基本知识、系统配置、系统安装和常用操作等计算机使用能力
四、主干学科和学位课程
主干学科:音乐学
学位课程: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大学英语、声乐、钢琴、舞蹈创编、形体舞蹈、器乐、视唱练耳、合唱与指挥法、艺术概论、和声、复调、曲式分析、中国音乐史、欧洲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歌曲作法、配器、毕业论文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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