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座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银川市,是由宁夏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02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4年1月教育部正式予以确认,2016年被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应用型整体转型高校。
学院现占地面积252亩,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9万余平方米,建有综合体育场2处,大学生生活中心1处,实验室(中心)29个,图书馆2个,馆舍面积3000平方米,馆藏图书63.72万册。学院设有文学、工学、理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7大学科门类28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6400多名。学院已向社会培养了13届共计13822名各类专业合格毕业生。学院面向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院现有教职工609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占66%,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占50%,双师型教师40人。
学院实行宁夏大学党委和学院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牢固树立“立德树人、培养人才是立院之本”的理念,明确了“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就业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凝练出了“体质有保证,专业重应用,管理出成效,毕业好就业”的办学思路,形成了适合学院自身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学院坚持“依托宁大、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突出特色”的办学方针;充分发挥独立学院办学的灵活机制,以重视基础、突出应用、强化实践、注重创新、分类培养、提高素质的本科教学原则,探索“平台+模块”的课程体系,深化教育教学形式改革,强化教育教学效果。学院办学稳步向好,规模不断扩大,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社会声誉逐步提高。
2013年至今,学院学生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奖42项,省级92项,院校级59项,取得7项国家专利。学院共有144项各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获得立项建设;165项各级科研项目获得立项;有6个自治区级特色专业,4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群),1个自治区“十三五”优势特色学科,1个院级重点学科。学院教师发表论文269篇(其中SCI5篇,北大核心48篇),出版教材35部,区级教学名师1名,思想政治理论课区级教学名师1名,全区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个,全区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区级青年拔尖人才2人。学院还被确定为宁夏高校红色文化教育研究中心,宁夏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服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
近年来,学院与宁夏广播电视台,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银川市西夏区法院、兴庆区检察院、北京中软科技有限公司、学佳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千峰科技有限公司、银川市西夏区第十八中学等单位签订共建实习基地协议。学院创建了“校、行、企三方共建创新创业+供应链学院”。学院在与宁夏大学建立交流访学、委托培养模式的基础上,先后与台湾朝阳科技大学、铭传大学、美国纽约电影学院,韩国又松大学,日本京进教育集团、美之旅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等教育组织达成合作协议。学院与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签订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协议。截至目前,学院已选派多批学生赴美国、英国等高校访学,77名学生通过免试推荐在澳门科技大学和澳门城市大学攻读硕士学位,99名学生考取武汉大学、湖南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等区内外高校硕士研究生继续深造。
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2010年度社会满意度十佳独立学院、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宁夏高校党的建设先进集体、宁夏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宁夏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宁夏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银川市“平安校园”。
学院今后的发展目标是:强化内涵建设,凝炼办学特色,完善办学条件,创新管理机制,努力把新华学院建设成为西部地区具有特色鲜明、较高水平的独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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